冤獄
來源:網路流傳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警察,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 一兩 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 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那時從口裡說出的,恐怕更加不堪。 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不一定吧!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他會因此受傷嗎?誰在乎?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又不是拿刀子砍他。 於是這微小的,不值一晒的罪,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有一天,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以累積的私心之罪,換來雙手的血腥。 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就是傷人之後,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 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傷人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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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真是真的
那位佐治死了後,這人者還需要再服刑嗎
[版主回覆03/28/2011 11:05:16]他既然已經服了殺這個人的刑,何需再服刑?以法律觀點來看這純粹是一起殺人案件,不能因預服牢刑而抵消無罪,否則法律的正義在那裡?只能呈堂作為法官量刑參考 [版主回覆03/28/2011 11:07:26]為什麼不能抵消?他原來服刑的冤獄法律的正義又在那裡?
這篇文章 我以前看過
也為他出獄後的選擇有所思考
我想著 我會不會也跟他做同樣的選擇
或者 順應整個社會 以所謂的原諒 原諒著這些犯錯的人
這要彰顯著的慈悲 對自己何其殘忍啊~~
[版主回覆03/28/2011 11:13:16]如果是我一定會和他作同樣的選擇,以牙還牙天經地義~否則天理何在?
殺人不用刀,情何以堪~~
[版主回覆03/28/2011 11:17:30]倡議廢除死刑者就是擔心造成冤獄無可挽回
謝謝 指教
來請安問候
欣賞圖片 品讀大作 受益 良多
祝喜樂平安 心想事成 阿西 上
[版主回覆03/28/2011 11:19:32]歡迎來訪這真是一篇血淋淋的警世錄 [版主回覆03/28/2011 11:21:50]司法單位的失察是造成此命案與冤獄的元兇
也不贊成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贊成~~~
OK~~~說完了~~~
[版主回覆03/28/2011 11:24:14]換個角度~如果受害者是你的至親,你是否還這麼堅持廢除死刑?大哥~~受害者是我自己~~~我也不贊成以牙還牙~~~ 受害者是我至親~~~我還是反對~~~~ 也許我不曾遭害'所以說風涼話~~~不過~~~ 說真的~~~請教一下~~~記的曾經看過一段聖經~~有婦人犯罪~~罪當被石頭扔死~~ 正當大家準備動刑的時候~~耶穌出來說~~~你們誰有資格丟第一塊石頭~~~? 記得曾經看過這一段~~~現在不確定~~~所以請較大哥~~~ [版主回覆03/28/2011 23:12:14]
沒錯,聖經上是有這麼一段話
但罪有輕有重,甚麼罪該負甚麼刑責由司法單位去判定執行,才能維護社會的和諧
你的看法我尊重,但我個人絕不讚成廢除死刑
全部我印象中~~~還有一句~~~我連字怎麼寫都忘了~~~
一併請教老哥啦~~~好像是[骯髒念頭普起'就要棄之如遺]~~
那個[普]字~~~是[剛剛開始]的意思~~~怎麼寫我忘了~~~不過這句話'影響我很大~~~
有這麼一句話嗎~~~?
[版主回覆03/30/2011 00:18:26]前面說的是在聖經約翰福音八章4~8節
另馬太福音五章27.29.30節有提到你所提的"骯髒念頭"
這是聖經查詢網頁~http://springbible.fhl.net/Bible2/cgic201/search102.html
,如果有興趣你可去看看
這句話'我記得很牢~~~也讓我免去了很多很多的麻煩~~~感謝主'
不過~~~我不敢去翻聖經~~~
算了~~~不提了~~~還是感謝您~~~
[版主回覆04/01/2011 09:46:12]聖經是一本好書,為甚麼不敢翻金庸的天龍八部'倚天屠龍記'比起聖經'都算不上甚麼好書~~~不過'我看好幾遍了~~~反正'墈墈就算了~~~聖經~~~你敢[看看就算了]嗎~~~? [版主回覆04/01/2011 23:35:07]反正開卷有益,多看點正面的書總是有益無害
當我們讀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保羅對於愛的描述時;若是人與人相處,我們都要別人完全符合自己的心意,那愛就實在無法彰顯。
若是對方沒有任何讓我不愉快的地方,我又怎須[恆久忍耐]?
若是對方沒有得罪我的地方,我又何需以[恩慈]對待?
若是對方沒有任何惡行,我就不須做到「不計算別人的惡」;
上帝的美意就是要人去學習接納、欣賞,和感激別人的差異;而在看到別人有軟弱或缺點時,能學習捨己、 饒恕、忍耐、恩慈和寬容。
人與人之間的任何衝突或不愉快,主要原因不是差異太大,而是因為我們的自我中心,要求別人順著我們的意思。
[版主回覆04/03/2011 00:19:58]
這一章聖經我每天都看到幾回
先父書寫後懸掛家裡~溫良恭儉讓的父親

但捫心自問還沒能做到"愛"的崇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