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國台辦的E-Mail~廈門海關的百般刁難
此信已於2009/12/11(五) 下午6:16發出給國台辦,希望能有善意回覆。
敬啟者:
兩岸因政治而隔離一甲子,實非識者所願見!
值得欣慰的是因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近年來彼此善意的互動,已然使統一希望更進一步展露曙光。絕大部份的臺灣人民(尤其金門人)都厭惡戰爭、唾棄台獨、心向祖國,對兩岸有良好互動,都有熱切的盼望與期待,這可從近幾年來臺灣人民絡繹於途往返兩岸可見一斑。
我是金門人,祖父母來自浙江省平陽縣,上個月我還特別偕同內人前往浙江平陽祖籍地探訪,一償父親多年前沒完成的心願。
祖父安眠于泉州草邦水庫旁,因我已退休時間較充裕,所以配合家人時間,今年我三次往返兩岸掃墓,一次帶弟弟一次帶兒子,這次是2009/12/08 帶三個嫁到臺灣數十年的妹妹前往泉州草邦,表姊亦一同前往。
因祖父長眠泉州草邦,以前我們無法祭掃,都委託一位泉州友人代為照顧打掃,所以這次我們在金門海關每人買了依規定可以攜帶入境的金門高粱酒 三公升 ,準備贈送泉州友人及廈門親戚。
我們搭乘2009/12/08 上午08:30金星輪船班,大約九時五十分在廈門東渡碼頭辦理入境通關,未料海關人員對我們窮兇惡極百般刁難,她不聽我們的任何解釋硬指我們帶的酒是意圖轉賣圖利,任憑我們如何低下懇求就是不予放行我們的酒,將我們的酒硬扣在海關保管,要我們出境時繳交每瓶八元人民幣的保管費再帶回金門,填寫扣押保管單的女海關還說:「怪只怪你們是金門人」,金門人有錯嗎?因政治金門成為戰場,金門人飽受戰爭蹂躪!如今好不容易盼到可以互通往來,卻遭到這兩位女海關如此敵意的對待!當天兩位女海關態度氣焰之囂張跋扈,大有「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不可一世之勢!
一個法治的國家如果法令明文規定入關可攜帶的物品,只要入境者攜帶的物品沒違反規定,就應予以放行。反之,超量就應補稅放行或違反規定的物品予以沒收銷毀,豈有強行扣押收取保管費之理?
因為海關無理的對待,導致我們這次的三天行程及心情大受影響,原本預定廈門入境、泉州離境,不得不又繞回廈門離境。
相信國台辦基於「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的本意應會對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或海關人員有所檢討修正,使兩岸關係更和平發展,兩岸人民情感更融洽!
檢附扣押保管單照片請參考。
敬祝
大安
陳情人 ○○○敬上2009/12/11